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民生

最高检:电诈涉案人员“三低”现象突出,对学生教育挽救为主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22

南都讯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南都记者关注到,这是时隔四年后,两高一部再度针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发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上述意见明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要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确保良好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称,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往往涉案人员较多,各层级人员地位作用各不相同。对于不同层级、不同环节的涉案人员,应当在整个犯罪团伙、犯罪链条中全面甄别和评估其层级地位及作用大小,准确定性、科学量刑,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他指出,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更大,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上述人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该羁押就要予以羁押,一般应提出从重的量刑建议,并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但对于经应聘入职仅领取少量工作报酬、按照工作指令仅从事辅助性、劳务性工作,参与时间较短、诈骗数额较少、发挥作用较小的从犯,以及初犯、偶犯等,要依法从宽处理。

刘太宗称,从当前办理案件看,涉案人员“三低”(即低龄、低学历、低收入)的现象较为突出,对于这些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要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更好地教育帮助他们知错悔过,投入正常学习生活。

131234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