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今后5年力争筹建和供应城镇住房131万套
广州明确今后5年力争筹建和供应城镇住房131万套
近日,《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明确“十四五”期间广州力争筹建和供应城镇住房131万套,努力满足和解决300万人的住房问题。
过去五年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十三五”期间,广州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扩大至新就业无房职工、来穗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新类型陆续启动,累计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8.89万套,超过原定目标任务的54.61%。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3万亿元,一手住房年均供应量和成交量均在10万套左右,供应和成交规模总体保持均衡。202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2015年提高了2.44平方米,达到34.61平方米。
加强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投入
为确保131万套规划的落地实施,“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供应用于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建设的住宅用地不少于2208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不少于2000公顷,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用地不少于208公顷。同时,根据现有住房保障项目的梳理,住房保障资金至少投入234亿元。
在年度安排方面,今年力争供应商品住房12万套;今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未来五年,中心城区(含越秀、荔湾、海珠、天河)计划供应10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21.42万套保障性住房。南沙副中心和外围城区(含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计划供应55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44.58万套保障性住房。在筹建渠道方面,分别明确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筹建渠道,其中,60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通过七种渠道筹建,包括城市更新复建安置区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工改租、商改租”、产业园区配建、集体建设用地新建、土地公开出让新建、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含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
延伸阅读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有何差异?
一是性质不同。公租房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必须承担起的兜底保障责任。保障性租赁住房属于普惠性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市场主体提供房源。
二是保障对象不同。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供应,有明确的收入和资产准入限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并优先保障新市民群体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不设收入线门槛。
三是筹集主体不同。公租房由政府负责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
四是准入退出管理要求不同。公租房实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适度政策支持,适度约束管理。
目前,公共租赁住房的重点项目主要有石丰路项目3452套、嘉禾联边项目2400套、萝岗中心城区项目(二期)1600套、石丰路项目(二期)计划建设约1500套、原南方钢厂项目(三期)计划建设约2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大项目主要有北山村项目2000套、凤和村项目983套、长腰岭项目629套、滨江东项目543套。共有产权住房的重点项目除了已经开展配售的南岗项目(榕悦花园)1866套外,主要有鸦岗(一期)项目2994套、新造项目401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