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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两年半赔偿16万!男子扔烟头引燃云南曲靖寥廓山,出动3000人扑救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8-30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因乱扔烟头引发寥廓山森林火灾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赔偿植被补植补种费用人民币16.1514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

2021年3月30日12时左右,被告人王某到位于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红庙社区六组某处的自家田地里干农活,途中其点燃一支烟抽着,到自家地块后,王某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自家地块的沟边上,从而引发引发寥廓山的森林火灾。经过近3000人数小时的奋力扑救后,大火才最终熄灭,而这场大火造成的财产损失却难以挽回。

△作案工具(公安刑事侦查材料)

经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303.76亩,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273.14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1.47亩、宜林地面积9.15亩;按林地类别分:生态公益林地面积252.99亩、商品林地面积50.77亩。

该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88.5068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58.529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29.9770万元。根据鉴定,此次灾害后恢复植被补植补种所需费用为16.1514万元。

△火灾平面示意图(公安刑事侦查材料)

该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88.5068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58.5298 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29.9770万元。

△灾后现场图(公安刑事侦查材料)

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因其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

遂于八月十七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扣押的打火机一个、锄头一把、烟盒二个、衣服一套、皮鞋一双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由被告人王某赔偿因其失火导致的麒麟区森林毁损恢复植被补植补种所需费用人民币16.1514万元(该费用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领取用于恢复植被补植补种)。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现该判决结果已生效。

△庭审现场图

法官提醒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当气候干燥、风势较大时,因乱丢烟头、焚烧杂草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麒麟区人民法院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无论何时、何地,在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处理烟头都需谨慎,别因无心之失,酿终生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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