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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要借读生家长“捐款”数万元?荔湾区教育局:自愿为原则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05

南都讯 近日,有广州市荔湾区的一年级学生家长向南都记者反映,其孩子所在小学要求非广州户口的一年级借读生家长支付一笔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捐款”,收款方为广州市慈善会。据悉,类似情况在同区其他学校也有出现,不少借读生家长对这次“捐款”抱有疑问。12月3日,荔湾区教育局就此事进行了回应,表示捐款以自愿为原则,目前已要求相关学校对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荔湾区某小学一名一年级学生家长陈先生(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其孩子为借读生,11月27号,陈先生第一次收到学校通知,通知要求他去学校填写表,让其交慈善捐资费,一周后(12月2日)陈先生又收到学校的通知,让他去学校填写表格。

据陈先生提供的表格显示,该“捐款”的收款方为广州市慈善会,捐款资金定向于广州市慈善会荔湾区教育发展资金。“家长填写表格的时候,内容都是照抄的,金额也是学校定好的,我孩子所在的小学需要家长捐4万元。”陈先生认为这“实际是赞助费”,觉得不合理。

无独有偶,近日也有媒体报道,荔湾区多所小学也出现类似情况,不同学校的“捐款”金额各不相同,4万至8万不等。陈先生也告诉南都记者,有部分家长已经“捐款,但他和部分家长对这次“捐款”仍抱有疑问,所以暂未“捐款”。 目前,陈先生的孩子依旧正常上学。

今年八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针对教育慈善捐赠情况,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也作出回应,“广州市慈善会荔湾教育发展基金”项目是由荔湾区教育局 和广州市慈善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规定设立。基金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广州市荔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将面向社会公开,并依规接受广州市慈善会及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荔湾区教育局表示,该基金坚持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不附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据悉,荔湾区教育局目前已要求相关学校对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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