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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启动扫码消费问题监督工作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6

扫码消费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属于侵权!深圳市消委会启动扫码消费问题监督工作

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餐饮店都采用扫码消费,一些大型商超连接无线网络、缴纳停车费等也需要消费者先行扫码。相较于传统消费模式,扫码消费可以节省商家的人力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但也存在消费者被迫关注商家公众号、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3 月 15 日 , 在 2021 年纪念"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消委会正式启动对扫码消费问题的监督工作。

深圳市消委会法律部负责人何宝媚表示,商家通过扫码消费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涉嫌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接下来深圳市消委会将对存在利用扫码消费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的商家进行监督调查。

此前,深圳市消委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初步调查,共走访了 36 个大中型商超,26 个连锁餐饮品牌共计 260 个门店。统计数据显示,有 97.02% 的商家采用了扫码消费,95.64% 的商家在扫码后仍须关注或授权才可进行消费。

同时,深圳市消委会以线上投票的方式调研了消费者对扫码消费问题的看法,共 963 名消费者参与了投票。945 名消费者遇到享受服务前必须关注公众号的情形,949 名消费者遇到需同意授权或注册会员才能使用的情形,941 名消费者表示介意商家收集个人信息,943 名消费者认为商家不应该强制要求关注公众号。

对此,深圳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商家获取消费者手机号、通讯录、精确地理位置等多项与消费无关的信息,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而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授权 / 读取信息,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未明示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原标题《商家强制关注公号获取个人信息侵权!深圳市消委会启动扫码消费问题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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