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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珠海民生、中源、宏联三家地产中介违规被通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17

南都讯 未办理中介机构备案;宣传推广语中出现一些未落地或未建成的项目设施名称,误导消费者;备案已过期……日前,广东省住建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部门,开展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在全省各地共查处9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珠海占了三例,分别是珠海市民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珠海市中源横琴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宏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具体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珠海市民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2019年10月16日,珠海市住建局对珠海市民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中介机构备案。经查,珠海市民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第三条第十一款规定。珠海市住建局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第三条第十一款,责令该公司限期15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办理手续。经后续跟进,珠海市民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8日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2,珠海市中源横琴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处罚案例

2019年9月10日,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联合区各职能部门对横琴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进行整治,发现中源横琴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宣传推广语中出现一些未落地或未建成的项目设施名称,误导消费者;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已过期。根据《广告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即日撤销虚假广告;限期7个工作日重新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手续。经后续跟进,珠海市中源横琴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3,珠海市宏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过期的案例

2019年9月27日珠海市住建局对珠海市宏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中介机构备案已过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15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续期手续。经后续跟进,珠海市宏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已于2019年9月29日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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