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福建商会再次被广东省福建商会评为团体会员“先进单位”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3-18
3月15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广东省福建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5春茗会上,茂名市福建商会代表又一次接受了广东省福建商会颁发的2024年度团体会员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牌匾。这是茂名市福建商会第二次获得省商会的表扬和肯定。
茂名市福建商会作为广东省福建商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几年来,商会在自觉接受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的指导外,也自觉接受广东省福建商会的业务指导,严格按照四好商会的标准建设商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2017年至今,已两次获得广东省工商联确认的“四好商会”,也两次获得全国工商联认定的“全国四好商会”,还连续6年被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评为“五星商会”。在荣誉面前,商会领导班子和广大会员不骄不躁,在总结经验的同时,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致力把商会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广东省福建商会第四届理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5春茗会,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福建商会会长许明金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号召和动员广大闽商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走在时代的前列。
茂名市福建商会再次获得广东省福建商会团体会员“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广大会员深受鼓舞。大家表示,要把“先进单位”的牌匾作为又一个新的起点,以今年商会换届为契机,真正把商会建设成为引领广大闽商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堡垒,为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再立新功。(茂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