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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检察”为群众撑起“安心伞” 法律监督接地气 检察便民显温情

来源:茂名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03

检察干警在化州合江镇进行检察接访

在林尘派出所开展侦查监督活动 

在化州市平定镇旺竹村,当地村民仍对两年前的“陈某宝刑事申诉暨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答复会”记忆犹新。那是一场开到群众家门口的公开答复会,在人大代表、驻村律师等人的参与见证下,我市检察机关将案件置于阳光下、群众的眼皮下办理,以案释法,并接受监督。像这样主动上门公开办案,将办案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开展的模式,茂名市检察机关自“乡间检察”工作启动以来已开展了140余次。

为何开展“乡间检察”工作?茂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学生表示:“长期以来,我们检察机关对乡镇的检察监督、司法服务和社会治理参与存在短板和不足之处。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2018年起探索实践‘乡间检察’工作模式,倾力打造‘枫桥经验’茂名检察版,把检察工作深入到乡间村落、到田间地头、到百姓家中,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参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

端口前移重心下沉延伸基层法律监督触角

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分别设有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各自都有相应的基层“阵地”,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基层“阵地”,有利于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建立“两所一庭一室”架构,从机制上完善乡镇一级的执法司法体系。同时通过开展“乡间检察”工作,我市检察机关使检察职能更加深入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基层司法执法工作规范公正开展。

开展“乡间检察”工作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的法律监督,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执法司法不公正、不规范的问题。据统计,我市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派出所立案28件、撤案31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51次,提出取证建议198条,追捕漏犯833人,对违法侦查提出纠正意见203次;发现诉讼活动中程序违法行为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核查社区矫正人员2237人,发出检察建议书66份,监督纠正脱管漏管69人。同时,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对基层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履职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上门办案下乡巡访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

在过往,山区群众上访路途长。而如今,哪里群众有需求,检察机关就在哪里设点接访、普法、审查案件,实施检察官主动上门办案新模式,将检察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两年多来,我市检察机关针对乡镇检察室数量少、辐射面不够广的实际情况,探索创建64个乡间检察工作联络点,聘请(镇)街综治办主任及业务骨干担任检察联络员,做好接访群众和涉检信息收集工作。检察干警积极下乡巡访,及时到百姓家庭、到田间地头、到纠纷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对能当场解决的案件纠纷,就地协调、就地化解,对一些重点信访户主动约访,坚持一次不解决继续约谈,力争将问题解决。

“曾有个村的村民以土地纠纷为由,纠集多人封住当地一名养猪户进出猪场的道路,并将养猪户的100多平方米猪栏全部推倒,引发矛盾。检察干警在下访过程中发现后,及时组织双方协商,对村民行为的危害性及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进行释法说理。”化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李冬璇告诉记者,“很多矛盾纠纷都是在小事中成形的。我们借下乡的机会为群众普法,帮基层干部调解说理,引导百姓用法律解决问题,努力将矛盾解决在暴力前端,避免拳头相向。”

救助弱小维护正义做群众合法权益守护者

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情,我市检察机关结合“乡间检察”工作,主动深入基层摸查救助线索、救助对象,用心用情对符合条件的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的困难当事人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

信宜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家属未获得赔偿,且生活困难,检察干警驱车100多公里山路到平塘镇平塘村委会,对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进行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并邀请干部群众参加,当场向申请人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救助合力,与当地党委政府、村(居)委、残联等部门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切实解决张某某的实际困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依托“乡间检察”工作,多措并举摸排线索,强化案件回访督导,持续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例如电白区检察院沙琅检察室利用沙琅县域副中心区位优势,及时向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群众反映损害河道行洪安全、污染河水、破坏河堤等线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下访当地听取村民意见,收集证据,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整治河道、拆除违建,并多次到现场回访了解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期待。

预防犯罪温情挽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乡间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以及“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理念,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打造立体帮教模式,努力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辖区内中小学全覆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此期间,茂名市检察机关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跟踪回访、心理辅导、异地帮教;联合志愿者、心理老师、司法社工以及当地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定期下乡回访教育,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思想动态,帮助其加强转化。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对43名涉罪未成年人下乡帮教99次。其中,茂南区检察院成立企业型、学校型观护基地,利用企业及学校的资源优势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通过搭建“检察+学校+家庭+心理+社工+N”的帮教平台,帮助迷途少年早日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生活。

为将法律知识送到孩子身边,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一方面,组织全市“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到80个乡镇开展法治巡讲239场;另一方面,在全省率先搭建与教育专线链接平台,联合教育部门创新打造“检爱法治课堂”,检察干警可以通过该平台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开展远程法治宣讲和双向可视互动教学,为全市1610所学校110多万名中小学生提供远程法治教育,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法治宣传“活”了起来。

通过开展“乡间检察”工作,茂名市检察机关希望能为越来越多的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不仅为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更为法治茂名、平安茂名建设贡献出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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