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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发出公告:遇到这些行为请举报!

来源:肇庆发布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07

公 告

为加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面向广大群众公布各种举报监督方式,请及时举报:

一、举报类型: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服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

(二)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销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用品等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

(三)违规交易活禽、野生动物;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所列的公共场所出现非必要人员集聚;

(五)从重点疫区来(返)肇人员存在隐瞒旅居史、发病史,没有严格执行隔离措施;

(六)其他疫情防控中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详细联系电话以各县市区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三)电话举报:12345;

(四)“粤省事”平台举报:进入“粤省事”“抗击疫情”“群众监督”,按各类型上报。

特此公告。

肇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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